当前职业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要任务
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改善产品供给质量和结构, 着力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 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职业教育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基础组成部分, 承担着向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和提供合格劳动者的重任。 当前, 推进职业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对于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多年来,我国各地积极推动职业教育的发展和改革,但是存在的问题仍然不少。主要表现在:一是职业教育供给结构、 供给质量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矛盾十分突出; 二是职业院校办学机制和管理体制与市场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十分突出。
笔者认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必须把提高教育供给质量作为重要任务, 切实围绕培养全面发展的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和大国工匠这一目标,用改革的办法推进教育结构调整, 提高教育质量,改变劳动力配置扭曲状况, 扩大有效供给, 增强劳动力结构对产业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 满足广大毕业生就业创业需要, 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第一,必须着力培养大国工匠和工匠精神。
作为职业院校,要按照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 的要求, 改变 “只看知识技能,不看道德精神”的现象,突出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目标定位, 强调工匠精神的培养。 学校应从过去片面追求办学规模, 转向提高办学质量;从过去因循守旧单纯重视传授书本知识, 转向重视培养创新创业型技能人才; 从过去片面强调培养技能人才, 转向重视培养爱岗敬业精神和全面发展的、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 各地要围绕人才培养目标,在校园环境中打造工匠文化, 宣传工匠精神, 营造爱岗敬业的文化氛围; 在专业教学上, 结合传授知识和技能训练, 着重培养学生精益求精、 一丝不苟、专注坚持、 爱岗敬业的工匠精神, 从而为社会培养出具有专业知识、精湛技艺的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
第二,必须继续深化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按照管办评分离原则,转变政府管理职能,明确政府的权力边界。 政府对学校的行政管理要多做“减法”,凡是不属于政府行政管理职能的,要放手或下放给学校, 减少对职业院校的直接管理和行政干预, 取消学校行政级别、 编制管理和下达招生计划等做法, 打破政府部门对学校招生的干预和封锁,改变普通高等教育院校先招生、 职业院校后招生的做法, 积极引导初、 高中毕业生根据个人爱好和特长申报志愿, 允许普通高等院校与职业院校同时面向社会,根据学生报读志愿,自主招生,提高职业院校生源质量。 落实好职业院校的主体地位、 办学权利和义务, 学校有权自主确定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编制, 有权依法自主公开招聘教职员工, 有权自主确定内部收入分配, 有权在政府核定的办学规模内自主确定招生方案, 有权按照规定自主调整专业设置, 有权决定与其他学校或企业合作办学等。学校的所有权利都是为社会培养各类合格人才提供服务。
第三, 必须加快建立职业教育 “立交桥”, 健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各地政府和学校要围绕新的人才培养目标,从政府和社会、 从布局结构和体系框架多个维度推进改革, 进一步健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一是改革传统的教育教学管理体制, 着力推动地方普通高校向应用型高校转型,搭建从中职、高职高专、应用型本科以至专业学位硕士教育各层次纵向相互衔接的职业教育体系; 二是改革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封闭的管理体制, 搭建各层次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横向相互贯通, 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 职业培训通过学分银行实现互认的多层次的、 体现终身学习的职业教育 “立交桥”。 在这方面, 政府要鼓励各类院校和用人单位结合教学评价标准和教学实际, 积极探索建立学分银行和学分互认制度, 搭建纵横互通的教育 “立交桥”, 畅通职业人才成长渠道, 满足用人单位和城乡全体劳动者的多样化学习需求, 着力培养多层次、 多类型的、 全面发展的创新创业型技术技能人才。
第四,必须积极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形成调结构、提质量的有效运行机制。
推进职业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还要充分重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通过进一步完善市场机制, 矫正以前过多依靠行政配置资源带来的专业课程设置扭曲状况。 各类职业院校在政府减少直接干预的同时, 要大胆按照市场规律, 大力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 完善学校法人治理制度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学校要坚持市场导向、产业引领的办学指导思想, 加强与产业企业界的紧密合作,按照市场需求,建立专业结构、课程体系随技术进步和产业转型升级进行动态调整的有效机制,实现专业、 课程设置与产业升级需求无缝对接, 推动专业结构和人才结构的优化。
第五, 必须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 构建随时、随地、终身学习体系,不断改善职业教育供给。
各类职业院校必须高度重视现代信息技术在职业教育、远程教育和继续教育中的推广与应用,改善职业教育供给。特别是注重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传统教学模式和方法,采取自主研发课程和引进先进课程相结合、发展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相结合、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相结合、现场教学与即时在线学习相结合等多种形式, 构建学历教育与非学历培训横向贯通、纵向衔接、协调发展的网络教育平台,扩大职业教育覆盖面,持续提升从业人员职业素质。
第六,必须充分调动行业企业和社会力量开展职业教育的积极性,促进产教融合。
我国要通过制定或修订职业教育法律法规,明确行业企业在开展职业教育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 规定企业和其他用人单位必须完善职工在职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 调动和保障社会力量办学积极性。 特别是要重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 鼓励行业企业利用资源技术优势举办职业教育院校 (企业大学), 面向本单位在职员工开展职业能力提升教育培训。